法因於敝而成於過
法法律條令。說話或行事所依據的道理、原則。門道、途徑。技巧、技藝。佛家的。
因理由、緣故。從、由於。依據、憑藉。
於在,表示所在的地方、時間。給與。向、對。到、往。自、由。比,後接比較對象。
敝自稱的謙詞。
而介詞。以,表時空和方位的限制。
成左右。偶爾。達到預定目標。與「敗」相對。變為。促進、促成。已完成、已成熟。達到。構成整體的。量詞。十等分的概念單位。姓。
於在,表示所在的地方、時間。給與。向、對。到、往。自、由。比,後接比較對象。
過表示經歷、跨越的過程。忍受、承受。太、甚。錯誤。轉移。置於量計計量。再、又。助詞。用於動詞後,表示完畢或某種行為曾經發生。助詞。與「來」、「去」等連用,表示動作的趨向。消磨、磨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