棄甲曳兵
棄撇下、丟開、扔掉。撇下、丟開、扔掉。
甲天干的第一位。古代軍人所穿的護身衣物。通常是以皮革或金屬片製成。指動物身上具有保護作用的硬殼,後引申為物體外圍的有堅硬保護殼。手指、腳趾上的角質硬殼。等第優者、次序第一者。假定代名詞。古代基層治安制度的編制。量詞。臺灣計算地積的單位。一甲有二千九百三十四坪,約等於零點九七公頃。
曳
兵戰士、軍隊。有關軍事或戰爭的事。專指軍隊中的基層成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