棄官歸鄉
棄撇下、丟開、扔掉。撇下、丟開、扔掉。
官在政府機關擔任公職的人。國家的、政府的。生物體中負責某種獨立機能的組織。姓。
歸返回。送還。集中、聚集。女子出嫁稱「歸」全部。姓。
鄉我國地方政府的行政區域名稱,位階在縣之下,村之上。城鎮以外人口較不稠密的地區。指出生地或長期居住過的地方。稱來自同省縣的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