東三省事宜條約
東方位名。日出的方向。與「西」相對。主人、主位。因古時主位在東,賓位在西,故後人稱主人為「東」指在請客時出錢的人。稱物品。
三自然數。介於二與四之間。大寫作「參」,阿拉伯數字作「3」位於第三的。表示多數或多次的。
省事減省做事的程序。
宜適合、適當。和順。用於地名,「宜蘭縣」。適合、適當。和順。用於地名,「宜蘭縣」。
條約國與國之間所締結的契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