教條主義
教將所學知識、技能傳授給他人。訓誡、開導。宗教名。禮節規範。把知識、技能傳授給他人。
條細長之物體。呈狹長狀的。分項列舉的。量詞。計算條狀物的單位。
主擁有權力或財物的所有權者。賓客或奴僕的相對詞。當事人。與事情有直接關係的人。負責、掌管。最重要的、主要的。自我的、自己的。表示意見。定見、定準。死人之牌位。
義合於正理正道。情誼。慷慨救助、用為公益的。非自然擁有,而給以名義替代自然的。義務性質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