戰爭權力法
戰打仗、戰爭。論辯、反駁。與戰爭有關的。姓。
爭權爭相奪取權勢。
力凡能改變物體運動狀態(靜止或運行速度)的效能即稱為「力」,計算單位為「牛頓」人和動物體內因筋肉運動所產生的一種效能。事物所具有的效能或作用。才能、本領。權柄勢力。以力氣供人差遣的僮僕。姓。
法法律條令。說話或行事所依據的道理、原則。門道、途徑。技巧、技藝。佛家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