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腸告小腸
大腸消化系統中的一部分。位於腸的下部。上接小腸,下連肛門,較小腸粗大而短,依次可分為盲腸、結腸與直腸三部分。主功用是吸收水分和少部分養分,主宰排遺作用。
告向人訴說、說明。揭發、提出訴訟。對大眾宣布的語言或文字。指訴訟的兩方。
小與「大」相對。年幼者。
腸器官名。腹腔消化器官之一。由小腸及大腸構成。小腸連接胃,負責消化工作,大腸接在小腸之下,負責吸收水分及排除消化後的廢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