國家總動員法
國家古時稱諸侯的封地為「國」,大夫的食邑為「家」。現指具備領土、人民、主權和政府四個要素的團體。
總統括、聚合。全部的、全面的。主要的。概括各分支、分項的。合計。一直、一向。一定、無論如何。
動事物改變原來位置或脫離靜止狀態。與「靜」相對。觸碰。開始做。使用。由個人內在的意志控制而具體表現在外的舉止行為。
員從事某種職業的人。團體中的一分子。周圍。量詞。計算人數的單位。
法法律條令。說話或行事所依據的道理、原則。門道、途徑。技巧、技藝。佛家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