司法行政部
司法職官名。掌理刑法。唐代於府置法曹參軍,州置司法參軍,縣置司法,宋沿置。元代始廢。檢察機關或法院在法規之下對民事、刑事等案件進行偵查、審判。
行政政府根據法令所執行的一切事務。機關或公司行號業務的推行、管理。
部全體中的一分。中央政府架構中,院以下所屬的行政機關名稱。專指機關中擔任不同職務的單位。部首的簡稱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