司法行政
司法職官名。掌理刑法。唐代於府置法曹參軍,州置司法參軍,縣置司法,宋沿置。元代始廢。檢察機關或法院在法規之下對民事、刑事等案件進行偵查、審判。
行政政府根據法令所執行的一切事務。機關或公司行號業務的推行、管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