司法主任
司法職官名。掌理刑法。唐代於府置法曹參軍,州置司法參軍,縣置司法,宋沿置。元代始廢。檢察機關或法院在法規之下對民事、刑事等案件進行偵查、審判。
主擁有權力或財物的所有權者。賓客或奴僕的相對詞。當事人。與事情有直接關係的人。負責、掌管。最重要的、主要的。自我的、自己的。表示意見。定見、定準。死人之牌位。
任職責、事務。聽憑。無論。擔負、承擔。信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