取信於人
取拿。得到。選用。任由。僅四縣用。本字未定,從俗暫用。
信將言語寫成文字傳達給特定對象的書面文件。音訊、消息。誠實。不懷疑。
於在,表示所在的地方、時間。給與。向、對。到、往。自、由。比,後接比較對象。
人具有高度智慧和靈性的高等動物,能運用語言進行思維,並能製造及使用工具以從事勞動。指他人、別人。己的對稱。大家、每人。某種類型、身分的人。指說話人,即自己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