分隸偶存
分將整體變成若干部分,或使聯在一起的事物離開。與「合」相對。配與、給與。給。被。把整體分成若干部分,或使原本合在一起的事物分開。與「合」相對。區分支配。分別承擔一部分。辨別、區別。由總機構中分出來的。考試或競賽所得的成績。數學上用來表示分數。量詞。計算文件或工作的單位。一個人在社會群體中所擁有的名位、職責、權利的範圍。人情關係。構成事物的元素。
隸
偶用土、木、金屬等材料雕塑而成的人像或動物像。雙數的。與「奇」相對。如二、四、六等都是偶數。配偶。碰巧、非經常的。
存生存、存在。寄放。在心中想著。留下、保留。停留並聚集。殷勤撫慰。生存、存在。寄放。在心中想著。留下、保留。停留並聚集。殷勤撫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