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
公屬於大眾的、集體的、官方的。與「私」相對。使眾人得知或分享。一種古代位居五等之首的爵位。即公、侯、伯、子、男。稱謂。對於祖父、曾祖父等輩分較高之長輩的尊稱。對於年長或地位較高者的尊稱。平等無私。雄性的,與「母」相對。毫不掩飾、不隱藏的。姓。
職
人具有高度智慧和靈性的高等動物,能運用語言進行思維,並能製造及使用工具以從事勞動。指他人、別人。己的對稱。大家、每人。某種類型、身分的人。指說話人,即自己。
員從事某種職業的人。團體中的一分子。周圍。量詞。計算人數的單位。
財產隸屬於國家、團體或個人的所有財物和產業的總稱。
申陳述、說明。地支名。位於地支中的第九位。時辰名。約當下午三時至五時。姓。
報由某種前因而得的結果。傳達音信、消息的文件或信號。報紙、刊物的簡稱。傳達、告知,使人知道。回應、酬答。
法法律條令。說話或行事所依據的道理、原則。門道、途徑。技巧、技藝。佛家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