保山縣
保養護、守衛,不使受損。承擔、負責。維護。妥為收藏。臺灣日治時期的基層民政組織官。古時戶口的編制單位,十家為一保。
山地面上高起的部分。
縣地方政府的行政區域名稱。舊時隸屬州、府、道,今在省之下、鄉鎮之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