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告而別
不否定詞。有不是、未、非等義。形容髒而不整的樣子。
告向人訴說、說明。揭發、提出訴訟。對大眾宣布的語言或文字。指訴訟的兩方。
而介詞。以,表時空和方位的限制。
別另外。姓。辨識明白。見「別莊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