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分主客
不否定詞。有不是、未、非等義。形容髒而不整的樣子。
分將整體變成若干部分,或使聯在一起的事物離開。與「合」相對。配與、給與。給。被。把整體分成若干部分,或使原本合在一起的事物分開。與「合」相對。區分支配。分別承擔一部分。辨別、區別。由總機構中分出來的。考試或競賽所得的成績。數學上用來表示分數。量詞。計算文件或工作的單位。一個人在社會群體中所擁有的名位、職責、權利的範圍。人情關係。構成事物的元素。
主擁有權力或財物的所有權者。賓客或奴僕的相對詞。當事人。與事情有直接關係的人。負責、掌管。最重要的、主要的。自我的、自己的。表示意見。定見、定準。死人之牌位。
客來賓,與「主」相對;或為從事買賣的人對顧主的稱呼。古代稱寄食於貴族豪門的人。旅居、寄居。自外而來者。泛指客家族群之事物。客家話。指在個人意識之外而獨立存在的,相對於「主」而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