餘弦定律
餘多出的、剩下的。如:「餘錢」、「不遺餘力」。宋.王庭珪.和周秀實家行:「先輸官倉足兵食,餘粟尚可瓶中藏。」殘留的、將盡的。如:「餘年」、「餘生」、「餘燼」。宋.方岳.農謠二首之二:「漠漠餘香著草花,森森柔綠長桑麻。」其他的。如:「餘念」、「餘事」。不盡的、未完的。如:「死有餘辜」、「心有餘悸」、「餘音繞梁」。某一事情、情況以外或以後的時間。如:「課餘」、「業餘」、「公餘」。唐.孟浩然.行出東山望漢川詩:「雪餘春未暖,嵐解晝初陽。」大數目或度量單位等的零數。如:「三十有餘」、「年四十餘」。清.姚鼐.登泰山記:「四十五里,道皆砌石為磴,其級七千有餘。」姓。如十六國時後燕有餘蔚。以後。剩下、遺留。
弦緊繫在弓上的索、線,具有彈性。即弓弦。張於樂器上的絲、線,可用於彈奏發出樂音。半圓形的月亮。弦樂或弦樂器的簡稱。數學上指圓周或曲線上任意二點的連接線段。姓。如春秋時鄭國有弦高。比喻妻子。彈奏弦樂器。彎曲。
定律一定的規則。制定法則。在一定的條件下,說明現象的程序或關係,數學中有時用公式來表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