食之無味,棄之不甘
食吃。喝、飲。吸食。依靠、以……為食。活、活命。貪汙、偷取。受力、承受。上色、著色。吃的東西。
之的,表示所屬或關連性。往某處,是比較文言的用法。代名詞,可用以代稱人事物。
無味無滋味、趣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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棄拋開、捨去。人名。周代始祖后稷。相傳他的母親姜原生他以後,曾把他棄置道旁,故以為名。辨⃞ 似⃞見「捐」條。(06129)
之的,表示所屬或關連性。往某處,是比較文言的用法。代名詞,可用以代稱人事物。
不置於動詞或形容詞前表示否定。名詞中綴。置於句中表示否定或選擇。
甘甜美的、美好的。願意、捨得。疼愛、憐愛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