證據裁判主義
證據證明事實的憑據。
裁判依競賽規則,對競賽成績或競賽中所發生的問題作公平的處置或評判。依競賽規則處置競賽中所發生的問題及評斷勝負的人。法律上指審判機關依事實和法律,對當事人或訴訟關係人所作的決定,可分為判決及裁定。
主義對事物或原理的基本主張,是一種觀念和信仰的形態,可形成一股思潮或學說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