置之身外
置釋放、赦免。廢棄。安放。建立、設立。購買、添加。驛車、驛站。
之的,表示所屬或關連性。往某處,是比較文言的用法。代名詞,可用以代稱人事物。
身計算人的單位。通常只用單數「一身」(tsi̍t sian)。計算神像的單位。計算戲偶、玩偶的單位。計算蠶隻的單位。軀體。自己。物體的中心或主要部分。懷孕。身分來歷。
外方位名。不在特定範圍之內均稱為「外」。相對於「內」而言。疏遠、不關心。數字之後表示「餘」、「多一點」的意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