綱紀廢弛
綱維繫網的粗繩。文章、言論或事物的主要部分。秩序、法紀。如:「綱紀」、「綱常」。史記.卷九十二.淮陰侯傳:「秦之綱絕而維弛,山東大擾,異姓并起,英俊烏集。」晉書.卷二十九.五行志下:「近習用事,漸亂國綱。」生物學上分類系統所用的等級之一。
紀絲的頭緒、條理。法度、準則。本紀的簡稱。為史書紀傳體體例之一,專記古帝王的行蹟。古代以十二年為一紀,今以百年為一世紀。地質年代分期的單位。姓。如漢代有紀信,清代有紀盷。治理、綜理。記載、記錄。辨⃞ 似⃞記、紀二字在「記載」一義上相通。如「記錄」亦作「紀錄」。但在統緒、統理、準則等方面詞義,一律用「紀」。如「本紀」不作「本記」,「綱紀」不作「綱記」,「經紀」不作「經記」。反之,在當記載下來的文章意義上,一律用「記」,如「日記」不作「日紀」、「遊記」不作「遊紀」。今法律統一用字規定「記錄」用於動詞,如:「我將他演講內容記錄下來。」;「紀錄」用於名詞,如:「會議紀錄」。
廢不採用、捨棄、取消。敗壞、無用的。
弛