神來之筆
神指天地萬物的創造者或主宰者。指人的精神狀態。在閩南口語的使用習慣中,常將「神」字加在名詞或形容詞後面,具有「神情、神態」的意思。
來人或物往接近自己的空間移動。表示互相交流。通常與往、去並用。給、送來。可取代某些動詞,表示當時情境中的某個動作。與「會」(ē)、「袂」(bē)連用,表示能力可或不可。接於動詞之前,表示動作意願。
之的,表示所屬或關連性。往某處,是比較文言的用法。代名詞,可用以代稱人事物。
筆寫字畫圖的工具。計算金錢或田地的單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