用志不分
用使用、施行。花錢。進食、吃喝。表示行為的方式。表示憑藉。差使、使喚。「有路用」(ū-lōo-īng)指有用,「無路用」(bô-lōo-īng)指沒有用。釋義參見【用】īng 條。
志意向、抱負。記錄事物的書。
不置於動詞或形容詞前表示否定。名詞中綴。置於句中表示否定或選擇。
分用以計算時間、錢幣、金飾重量及土地面積的單位名稱。數學上的分數,也用來比喻程度的深淺。指離開、分散的動作或狀態。發出、發送。分配、把一部分給與他人。施捨、乞討。領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