理過其辭
理事情的準則、道理。由辦理、管理等義,引申為治療。
過錯誤。經過、通過或度過某個空間、時間。轉讓、移轉財產。傳染。過意。過繼。超過。過度地、太。用在動詞後,表示曾經或已做過的行為動作、經驗。次、回。
其他、他們,第三人稱代名詞。他的、他們的,第三人稱代名詞所有格。代指某件事情。
辭辭掉、推拒不接受。辭別、道別。言詞。文章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