清曹峻府
清事物明白無隱晦。使乾淨、使明白。事物簡單、乾淨、無配料。人的心情舒暢安詳。
曹古代訴訟時,稱原告和被告兩方為「兩曹」。古代分科辦事的官署部門或官職。群眾、同伴。國名。周代諸侯國之一。故址約在今大陸地區山東西部。姓。如三國時魏有曹植。等輩、儕類。共同、一齊。
峻高的。偉大的。如:「峻命」、「峻節」。禮記.大學:「帝典曰:『克明峻德。』」鄭玄.注:「峻,大也。」陡峭。嚴厲的、苛刻的。
府處理國家事務的機關或者官員辦公的地方。尊稱別人的住宅。臺南市的舊稱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