治外法權
治治理、管理、整治。對付、處治使對方就範。懲罰、嚴辦。醫治、治療。從事研究。
外方位名。不在特定範圍之內均稱為「外」。相對於「內」而言。疏遠、不關心。數字之後表示「餘」、「多一點」的意思。
法辦法、本事。方式、手段。法規。道教的方術。佛教修行的路徑。國家名。
權權力、權限。相當於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