比例代表制
比例比照、援例,拿以往的例子相比擬。同類的二數量相除為比,此二數相比等於彼二數相比,則四數成為比例。如12:4=3:1。比較同類數量的倍數關係,其中一數是另一數的幾倍或幾分之幾。事物在整體中所占的分量。
代表由機關、團體選舉出來或受委託、指派以代替眾人辦事或表達意見的人。象徵、代替。
制法度、規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