棄短取長
棄拋開、捨去。人名。周代始祖后稷。相傳他的母親姜原生他以後,曾把他棄置道旁,故以為名。辨⃞ 似⃞見「捐」條。(06129)
短事物之間的距離小,與長相對。引申為不夠、少、小、缺失等。釋義參見【短】té 條。
取接受,收受。從多數當中加以選擇。值得被揀選的優點。
長多出來的,比所需要的還多。單位團體的主管或是領導人。形容時間的久遠。形容物體或空間兩端的距離較大、較遠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