未竟之志
未地支的第八位。常用來記時。不、沒有。沒。放在句末,表示對某一個動作的疑問。
竟樂曲演奏完畢。完成、終了、完畢。窮究、追究。全、整。居然。到底、終於。直接。
之的,表示所屬或關連性。往某處,是比較文言的用法。代名詞,可用以代稱人事物。
志意向、抱負。記錄事物的書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