有過之無不及
有表事實或狀況的正面存在,與「無」(bû)相對。表領屬。具備、取得、擁有。表事實或狀況的正面存在。與「無」(bô)相對。表過去曾經發生。對存在事實的強調。動詞後綴,放在某些動詞(如聽、看、食……)之後,做補語,表示動作達到某種效果。動詞後綴,放在動詞與補語之間,表示達成某種目標。
過錯誤。經過、通過或度過某個空間、時間。轉讓、移轉財產。傳染。過意。過繼。超過。過度地、太。用在動詞後,表示曾經或已做過的行為動作、經驗。次、回。
之的,表示所屬或關連性。往某處,是比較文言的用法。代名詞,可用以代稱人事物。
無沒有。不,修飾形容詞或動詞。放在動詞與補語之間。未達成某種目標。表示語氣轉折。有「要不然」的意思。句末疑問助詞,用來詢問是或否、有或無等,多讀為輕聲。沒有。
不置於動詞或形容詞前表示否定。名詞中綴。置於句中表示否定或選擇。
及到、到達。如:「及至」、「及第」、「推己及人」。左傳.隱公元年:「不及黃泉,無相見也!」唐.李頎.送陳章甫詩:「鄭國遊人來及家,洛陽行子空歎息。」趕得上。如:「及時」、「及早」、「來得及」、「迅雷不及掩耳」。比得上。牽涉、發生關係。古君位傳襲制度中兄弟相傳。與、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