有福分神助,無福分神誤
有表事實或狀況的正面存在,與「無」(bû)相對。表領屬。具備、取得、擁有。表事實或狀況的正面存在。與「無」(bô)相對。表過去曾經發生。對存在事實的強調。動詞後綴,放在某些動詞(如聽、看、食……)之後,做補語,表示動作達到某種效果。動詞後綴,放在動詞與補語之間,表示達成某種目標。
福泛指一切吉祥幸運的事。吉祥的、幸運的。
分用以計算時間、錢幣、金飾重量及土地面積的單位名稱。數學上的分數,也用來比喻程度的深淺。指離開、分散的動作或狀態。發出、發送。分配、把一部分給與他人。施捨、乞討。領養。
神指天地萬物的創造者或主宰者。指人的精神狀態。在閩南口語的使用習慣中,常將「神」字加在名詞或形容詞後面,具有「神情、神態」的意思。
助幫忙、救助。增益、增添。
,
無沒有。不,修飾形容詞或動詞。放在動詞與補語之間。未達成某種目標。表示語氣轉折。有「要不然」的意思。句末疑問助詞,用來詢問是或否、有或無等,多讀為輕聲。沒有。
福泛指一切吉祥幸運的事。吉祥的、幸運的。
分用以計算時間、錢幣、金飾重量及土地面積的單位名稱。數學上的分數,也用來比喻程度的深淺。指離開、分散的動作或狀態。發出、發送。分配、把一部分給與他人。施捨、乞討。領養。
神指天地萬物的創造者或主宰者。指人的精神狀態。在閩南口語的使用習慣中,常將「神」字加在名詞或形容詞後面,具有「神情、神態」的意思。
誤差錯。妨害、耽擱、拖累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