曆紀
曆推算歲時節氣的方法。如:「時憲曆」、「四分曆」、「太初曆」。淮南子.本經:「星月之行,可以曆推得也。」記載年、月、日、節氣等的書冊。如:「日曆」、「月曆」。樂府詩集.卷七十三.雜曲歌辭十三.古辭.焦仲卿妻:「視曆復開書,便利此月內。」舊唐書.卷三十二.曆志一:「玄宗召見,令造新曆。」年代、壽命。
紀絲的頭緒、條理。法度、準則。本紀的簡稱。為史書紀傳體體例之一,專記古帝王的行蹟。古代以十二年為一紀,今以百年為一世紀。地質年代分期的單位。姓。如漢代有紀信,清代有紀盷。治理、綜理。記載、記錄。辨⃞ 似⃞記、紀二字在「記載」一義上相通。如「記錄」亦作「紀錄」。但在統緒、統理、準則等方面詞義,一律用「紀」。如「本紀」不作「本記」,「綱紀」不作「綱記」,「經紀」不作「經記」。反之,在當記載下來的文章意義上,一律用「記」,如「日記」不作「日紀」、「遊記」不作「遊紀」。今法律統一用字規定「記錄」用於動詞,如:「我將他演講內容記錄下來。」;「紀錄」用於名詞,如:「會議紀錄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