星星之火,可以燎原
星天上發光的天體。指細碎或細小的東西。閃耀或主要的人物。釋義參見【星】tshenn/tshinn 條。
星天上發光的天體。指細碎或細小的東西。閃耀或主要的人物。釋義參見【星】tshenn/tshinn 條。
之的,表示所屬或關連性。往某處,是比較文言的用法。代名詞,可用以代稱人事物。
火物體燃燒所產生的光熱現象,也用來指可發光的電器。引申為怒氣、熱情等與冰、冷相對的事物。中醫所指引起發炎、煩燥等症狀的病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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可以能夠。表示具有某種用途。甚、很。不壞、尚好。
燎
原本於、發生於。推究根源。寬恕、諒解。根本。廣大而平坦的地方。姓。如春秋時魯國有原壤。最初的、本來的。再。本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