易刑處分
易簡單、不困難。如:「容易」、「得來不易」。平和、和藹。交換。如:「交易」、「貿易」、「以物易物」。史記.卷八十一.廉頗藺相如傳:「秦昭王聞之,使人遺趙王書,願以十五城請易璧。」改變。如:「變易」、「易容」、「移風易俗」。易經.繫辭下:「上古結繩而治,後世聖人易之以書契。」輕視、輕慢。治理。易經的簡稱。姓。如春秋時代齊國有易牙。
刑刑罰。法律上處罰罪犯方法的總稱。刑求、用刑。
處地方、場所。事物的某一部分。機關團體的組織單位。時候、時刻。量詞。計算部位、地點的單位。
分用以計算時間、錢幣、金飾重量及土地面積的單位名稱。數學上的分數,也用來比喻程度的深淺。指離開、分散的動作或狀態。發出、發送。分配、把一部分給與他人。施捨、乞討。領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