抽象名詞
抽象哲學上指從個別的、偶然的不同事物中,分析出其共同點的思想活動。相對於具體而言。泛指籠統概括。亦相對於具體而言。
名詞表示人、地、事、物等名稱的詞,如王陽明、臺北、教育、樹木等。分專有名詞、普通名詞二種;或分具體名詞、抽象名詞二種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