心宰理得
心人體器官之一。思想、意念。心地、心性。意志力量。意願。物體的中央或內部。
宰具有支配權力的人、物。職官名:➊ 某種職位的長官。如:「太宰」、「膳宰」。➋ 家臣的長官。論語.子路:「仲弓為季氏宰,問政。」➌ 地方行政長官。後漢書.卷十一.劉盆子傳:「子為縣吏,犯小罪,宰論殺之。」姓。如春秋時魯國有宰予。主持、治理。屠殺、分割。
理事情的準則、道理。由辦理、管理等義,引申為治療。
得獲得。能、可以。得到、獲得。表示可能或不可能。形容詞後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