宰衡
宰具有支配權力的人、物。職官名:➊ 某種職位的長官。如:「太宰」、「膳宰」。➋ 家臣的長官。論語.子路:「仲弓為季氏宰,問政。」➌ 地方行政長官。後漢書.卷十一.劉盆子傳:「子為縣吏,犯小罪,宰論殺之。」姓。如春秋時魯國有宰予。主持、治理。屠殺、分割。
衡置於車轅前端的橫木。秤,量輕重的器具。眉目之間。星名。北斗七星的第五星。因位於魁與斗杓之間,故以為斗的中央。大陸地區衡山的簡稱。為五嶽之一。姓。如漢代有衡咸。量輕重。斟酌、考量。違抗、拂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