宰予
宰具有支配權力的人、物。職官名:➊ 某種職位的長官。如:「太宰」、「膳宰」。➋ 家臣的長官。論語.子路:「仲弓為季氏宰,問政。」➌ 地方行政長官。後漢書.卷十一.劉盆子傳:「子為縣吏,犯小罪,宰論殺之。」姓。如春秋時魯國有宰予。主持、治理。屠殺、分割。
予給予。被……。讓……。後加「伊」字而「伊」省略時,則不變調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