委任統治
委任委託、任用。派任。派人擔任職務。文職公務人員的最低官等,在簡任、薦任職等之下。
統治政府為維持國家的生存與發展,運用國權,以支配領土和國民的行為,稱為「統治」。書經.益稷「外薄四海,咸建五長」句下孔安國.傳:「言至海諸侯,五國立賢者一人為方伯,謂之五長,以相統治,以獎帝室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