國家總動員法
國家古時稱諸侯的封地為「國」,大夫的食邑為「家」。現指具備領土、人民、主權和政府四個要素的政治團體。
總全部、都。
動員為適應國防軍事的需要,將國家的人力、物力、財力等資源組織起來以支援軍事需求,並由平時狀態轉為戰時狀態,使國力能作最有效發揮的作為。發動人群參加某項活動。
法辦法、本事。方式、手段。法規。道教的方術。佛教修行的路徑。國家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