吃人的嘴軟,拿人的手短
吃
人具有高度智慧和靈性,能使用語言進行思維溝通,且能製造並使用工具的高等動物。與人有關的。具有某種身份或特徵的人。具有高度智慧和靈性,能使用語言進行思維溝通,且能製造並使用工具的高等動物。人家、別人。具有某種身份或特徵的人。借稱自己。與人有關的事,如人的品格、個性、身體狀況等。
的置於詞尾或句尾,表示狀態或加強語氣的助詞。置於詞尾,用以稱呼某種身份地位的人,或特定的對象。連結修飾語與被修飾語,用以表示屬性。形容詞後綴。表示所有格。
嘴
軟不堅硬。使不上力。富於同情心的。
,
拿用手取物或持物。捕捉。如:「緝拿」、「捉拿人犯」。兒女英雄傳.第三十四回:「你這孩子,纔叫狗拿耗子呢!」用。要挾、為難。掌握、主持。如:「拿權」、「拿主意」。裝模作樣。如:「拿翹」、「拿架子」。鏡花緣.第二回:「一味花言巧語,這樣拿腔作勢未免太過分了。」把。辨⃞ 似⃞見「搬」、「掏」條。(00242)(02488)
人具有高度智慧和靈性,能使用語言進行思維溝通,且能製造並使用工具的高等動物。與人有關的。具有某種身份或特徵的人。具有高度智慧和靈性,能使用語言進行思維溝通,且能製造並使用工具的高等動物。人家、別人。具有某種身份或特徵的人。借稱自己。與人有關的事,如人的品格、個性、身體狀況等。
的置於詞尾或句尾,表示狀態或加強語氣的助詞。置於詞尾,用以稱呼某種身份地位的人,或特定的對象。連結修飾語與被修飾語,用以表示屬性。形容詞後綴。表示所有格。
手指人體的上肢部分。引申作擅長某種技術的人。比喻事物被隱藏的部分。
短事物之間的距離小,與長相對。引申為不夠、少、小、缺失等。釋義參見【短】té 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