司法警察官
司法檢察機關或法院依照法律對民事、刑事等案件進行偵查、審判。
警察依法維持公共秩序,保護社會安寧的治安人員。
官官吏。指生物身上有機能的部分。政府機關中經過任命而且有一定等級以上的公職人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