動肝火
動改變原狀,靜的相反。開始去做。行為。
肝釋義參見【肝】kuann 條。肝臟。為脊椎動物的重要器官,具有分泌、儲存、解毒及造血等多項功能。位於腹腔右上方。
火物體燃燒所產生的光熱現象,也用來指可發光的電器。引申為怒氣、熱情等與冰、冷相對的事物。中醫所指引起發炎、煩燥等症狀的病因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