信託基金
信託信任委託。法律上指一方以財產所有權,授託他方,形成一種關係,藉以達到某些經濟效果的法律行為。可分為管理信託和保證信託兩種,前者以管理財產為主旨,後者以保證債權為目的。
基金從事各種事業或活動的基本資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