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諱之變
不置於動詞或形容詞前表示否定。名詞中綴。置於句中表示否定或選擇。
諱
之的,表示所屬或關連性。往某處,是比較文言的用法。代名詞,可用以代稱人事物。
變更改。禍亂或是事件。變化、改變。耍花樣。搞、處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