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易之論
不置於動詞或形容詞前表示否定。名詞中綴。置於句中表示否定或選擇。
易簡單、不困難。如:「容易」、「得來不易」。平和、和藹。交換。如:「交易」、「貿易」、「以物易物」。史記.卷八十一.廉頗藺相如傳:「秦昭王聞之,使人遺趙王書,願以十五城請易璧。」改變。如:「變易」、「易容」、「移風易俗」。易經.繫辭下:「上古結繩而治,後世聖人易之以書契。」輕視、輕慢。治理。易經的簡稱。姓。如春秋時代齊國有易牙。
之的,表示所屬或關連性。往某處,是比較文言的用法。代名詞,可用以代稱人事物。
論評定、推斷。依據、按照。評估、考慮。計較,計算。爭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