受敵方收買而於戰場上故意戰敗。後引為受賄而暗遞消息。元·馬致遠《黃粱夢·第二折》:「某奉聖人的命,為你賣陣受財,私自還家,著我來取你首級哩。」《三國演義·第三六回》:「汝未出軍時已慢吾軍心,今又賣陣,罪當斬首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