論說道理,邏輯學上指依合理的原理或法則辯證正誤的方法。《史記·卷八七·李斯傳》:「諫說論理之臣聞於側,則流漫之志詘矣。」
照道理說。《紅樓夢·第二九回》:「論理,我比不得別人,應該裡頭伺候。」《儒林外史·第九回》:「論理,我弟兄既仰慕他,就該先到他家相見訂交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