記數
記載錄。將事物印象留在腦海中。記載事物的書籍或文字。文體名。一種以敘事為主的文體。明.吳訥《文章辨體序說.記》:「大抵記者,蓋所以備忘。……敘事之後,略作議論以結之,此為正體。」如唐代柳宗元作〈永州八記〉,宋代范仲淹作〈岳陽樓記〉。標幟或符號。量詞。計算敲擊次數的單位。
數數目、數量。古代計算的方法。為六藝之一。占卜之術。技藝。氣運、命運。規律、法則。法制。幾,為約舉之詞。頻頻、屢次。計算。責備。比較起來最突出。參見「數珠」條。細密。